第17章入城小记

陆伯看着眼前的姑娘,叹了口气,“罢了罢了,乐笙,这姑娘以后可就归你管了,带她到曦山去,说不定别有天地。”

这下白乐笙连拒绝的机会也没了,只得低着头往前走,虽然活了这么长时间,山里莺莺燕燕的小妖精也见了不少,但人世间的姑娘,与她们完全不同,让白乐笙一时半会不知该如何是好,正沉思中,一个巴掌拍到肩膀,转头,正与陆伯对视上。

“你小子未免跑的太快了些,我话都还没说完,给你这个,”陆伯气喘吁吁的从衣服里掏出一个小布袋,“这些盘缠够你用到曦山的,中途不要过多停留,路过城里乡下的,有不懂的地方就问莲青姑娘,别乱说话乱做事,听到没?”

白乐笙接过盘缠傻傻的点了点头,大脑里依然是蒙圈的状态。也怪不得他,刚入世就惹出事非来,碰一鼻子灰,更不知该如何自处。

这样一路行着,午后到达城门附近,人自然也多了起来,白乐笙不自觉的紧张了起来,大抵是感受到他情绪的变化,莲青凑到他耳边低语道,“公子,莫紧张,若有人问起你是做什么的,就大胆说是来做布料生意的,我们这里,蜀缎出名,每天有无数客商来往,就是公子的这身行头可能要换一换了,你看那边,”莲青指了指城门口穿青色长衫,整洁打扮的男人,“行路的商人,穿的虽简洁,但大都板正,您这粗布衣衫是不行的。”

这个对于白乐笙倒简单,找了个僻净地,略施法术换了件与那男子差不多的衣衫,便跟着人群混进了城,这城里与小村子可是截然不同,做买的当卖的,路边摊,大牌坊,幌子挂的满街,鳞次节比,热闹的不得了。

白乐笙四处看着,皆是新鲜,脚下步子自然也缓了下来,路边茶馆,有说书先生坐在台上,绘声绘色的讲着白素贞的传奇故事,底下客人喝着茶吃着小点,听的聚精会神。

白乐笙选了茶馆旁边的小摊坐下,店家笑着凑过来,“您可好些时候没来了,今儿个打算吃点什么?”

白乐笙见这店家,心里自是有些不快,这分明是睁着眼说瞎话,自己这辈子都是第一次来人世,对方却当他是常客,刚想开口怼回去,耳边莲青笑着说道,“店家这是客气话,所有客人当熟客一样对待,显得亲切,这是个卖抄手的,公子点一份红油抄手就是。”

听莲青这么说,白乐笙也就明白了,跟着店家也摆了个笑脸,“来一份红油抄手。”

“好嘞,红油抄手一份,您稍等片刻,听听书,马上就好。”店家离开后,白乐笙小声嘀咕道,“这店家惯会做生意,开在这露天茶馆旁边,听不要钱的书。”

莲青听到这话,低头浅笑道,“这茶馆与抄手摊子是一起做生意的,喝茶的饿了,点份抄手,吃好抄手的客人,偶尔也会去喝喝茶,互惠互利的生意,何乐不为。”

白乐笙仔细观察了下,还真是,不由感叹,这人啊和他们山林野兽就是不一样,多长了好些个心眼,不似他们什么都直来直去。

“难难难,道德玄,不对知音不可弹,对了知音弹几句,不对知音枉费舌尖。上回书我们说到,白素贞与许仙断桥相见,这许公子……”

那说书人讲的声情并茂,听在白乐笙耳朵里却没什么意思,当家那些事儿,他听了几亿遍了,到现在每年还有许家后人进山拜祖呢,每到那个时候,当家总要远远的望一望,虽隔了许多代了,面貌早已全非,当家还是记挂的很,许家受了当家庇佑,一代代的算不上大富大贵,倒也过的都安稳。

这人与妖寿命相差太远,再动情又如何,还不是要早早的生死相隔,去的那个奈何桥边一杯饮下,赤条条走了,前尘无牵挂,来生又是不一样光景。而留下的那个,带着永世的眷恋,留在世间,受那相思之苦,百般折磨,成仙成魔的,都不得欢愉,何必呢。

“客官,您的抄手。”店家把吃食端到白乐笙面前便知趣的离开,阅人无数的主儿,一眼就能看出行路之人脾性,爱聊天还是喜静不愿打扰。

吃完一碗热辣的抄手,白乐笙意犹未尽的擦了擦嘴角,这人世的吃食是不同,这几日几乎每天尝到的都是不一样的东西,他印象最深刻的是前日酒桌吃的鱼,被切成薄片的鱼肉,柔嫩爽滑,无刺,不松散,入口鲜香,又有蜀地特有的麻辣,吃上一口就欲罢不能。

从前只知填饱肚子,后来入了门修行,吃变的渐渐没了意义,入了人世,听陆伯讲了才知道,这人啊,吃饭有这么多讲究,不同地域不同食材,不同地域不同口味,家常有家常吃法,馆子有馆子味道,吃仿佛是人一生最重要的事情。

如果有什么让白乐笙觉得人间值得的话,那一定是美食。

莲青大抵是看出了白乐笙心思,便笑着说道,“公子若爱吃,咱蜀地可有的是好东西。”

白乐笙条件反射地咽了口唾沫,“哪有,没,我就是随便吃两口,咱还得赶路,陆伯说了,不能耽误时间。”

虽这么说着,白乐笙的眼睛还是会时不时的往路边卖小吃的摊子上看。只是碍于面子,没再出手买过什么,一路行过,不作停留,两天后到达了曦山脚下的村子——鹜村。

鹜村,如其名,因鹜多而得名,白鹜灰鹜,在村外湖边常见,当地人许多以捕鹜为生,但捕杀有度,因此才能保持这长久以来的共存。

可能是靠近曦山的缘故,这里吸收了仙山灵气,连空气都变得不一样,白乐笙与莲青坐在村外湖边,看霞染满天,内心是这些时日少有的平静。

“二位好兴致。”身旁有人搭话,白乐笙自是一激灵,转头看向来人,那人穿白色长衫,头发在身后随意披散着,身材修长,手拿酒壶,望向他的眼睛,细长,瞳孔呈绛紫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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