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6 老乡见老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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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沈令澄说得没有错,凌落霜求她背着医仙偷偷带自己出了药王谷,然后四处奔波,目的就是为了寻找郑克爽。

这几个月来,二人跑遍了大江南北的不少大小城市,四处打听郑少秋这个人的消息,然而却一无所获。

本来,他们这次到济南城,也没有抱多大希望,不想,凌落霜却因为被贪玩的沈令澄硬拉着逛庙会,而在这个人山人海的庙会上,遇见了那个自己遍寻不着的人。

所谓的‘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’,说得莫非就是这种情况?

然而,令凌落霜始料未及的是,郑克爽竟然不是一个人。

他的身边,还紧紧站着一个美貌无双的少年,和他手拉着手,神情亲昵地一起逛着庙会。

骤然看见那一幕,凌落霜只觉得自己的心仿佛被大铁锤猛然砸了一下,钝痛钝痛的感觉,瞬间袭击了他的心脏。

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

这个一无是处的傻小子,居然也会有人喜欢他?

而且还是一个如此漂亮出色的少年。

凌落霜本以为,像郑克爽这样又笨又呆的家伙,也就自己还能勉勉强强看得上眼,肯委屈自己和他厮缠在一起,别人是绝对不会要他的。不想,只是短短数月不见,他的身边,竟然已经有了个如花一般的新人。

看到那两人亲热地在一起说说笑笑,凌落霜感觉到仿佛自己最重要的东西被人抢走了一般,说不出的愤怒和痛苦涌上心头,使他几乎抑制不住想要冲上去,狠狠地扇郑克爽几个耳光,然后大声质问他为何要背叛自己,另结新欢。

可是,在看见郑克爽和他身边那个少年那灿烂得刺眼的笑容时,凌落霜忽然觉得浑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干了一样,就连他的愤怒,都变得那么苍白和无力。

是啊,自己被洪安通打入海中,虽然因缘际会为人所救,却致使两人分离了大半年之久,也难怪郑克爽身边会有了别人。也许,他是以为自己早已经死了呢。

更何况,他身边的那个少年,又是那样的艳丽妩媚,风姿绝世,一举一动间似乎都带了种勾魂摄魄的魅力,也难怪郑克爽会为他所着迷。

恐怕,即使自己现在突然出现在郑克爽的面前,他也不会多看自己一眼了吧。

这个认知,使得凌落霜心中抑制不住地涌起一阵强烈的悲哀和心痛。他一向自负美貌,可是,和郑克爽身边那个少年一相比较,就连他自己也不禁升起了自惭形秽的感觉。

澄儿姐姐时常说他就像凤凰一样,漂亮而高贵,因此从他被救醒来时,她就一直在叫他‘若凰’。然而,凌落霜却知道她错了,眼前这个少年,才真正犹如凤凰般漂亮而耀眼,相比起来,自己又算得了什么?!

……是啊,自己又算什么呢,不过就是洪安通一个不要了的男宠而已,凭什么去跟别人争?

那一刻,深深的自卑涌上心头,使得凌落霜再也无力上前,去责问,去追究那人的背叛。

于是,凌落霜只有对那两人视而不见,强忍着心中难受,拉着沈令澄疾步离开这个令他伤心的地方。

谁知,就在他死心放弃,决定今后再不见郑克爽一眼之时,郑克爽却追了上来与他相认,告诉他,他一直在找他。

那一个瞬间,凌落霜只觉心中五味杂陈,也不知究竟是喜是怒,第一个反应,就是立刻否认自己是凌落霜。

之后郑克爽不肯罢休,硬是与他纠缠。

然而,想到方才在庙会上所见那一幕,凌落霜又觉得一股怒火涌上心头。

郑克爽明明刚刚还和别人亲亲热热地在一起,现在却又来纠缠自己,他究竟当自己是什么?——他想要就要,不想要就丢弃的玩物么?

怒上心头的凌落霜,只想赶快摆脱掉郑克爽的纠缠,于是就叫了走在前面的沈令澄,让她帮自己说谎,然后二人一起离开。

谁料郑克爽竟然不死心地跟了上来,无奈之下,凌落霜只好接受沈令澄的建议,让她招来毒蜂蜇跑了郑克爽。

看着郑克爽被毒蜂追着落荒而逃的狼狈模样,凌落霜顿觉心中一口恶气出了大半。然而,随之而来的却是对那人的担心。

他知道这些毒蜂的厉害,那么一大群毒蜂蜇一个人,其毒性最起码能要了人的半条命。

看他的样子,一定会被毒蜂蜇得很惨吧?

不知道,他能不能找到合适的药物解毒。

这种黄蜂的毒性十分强烈,如果不用药,或者用的药不对的话,疼上个十天八天的完全不是没有可能。

他那么怕疼的一个人,连练功时不小心受了一点擦伤都要夸张地惨叫个半天,又怎么能吃得消?

也许,他现在正缩在一个角落里,边哼哼唧唧地喊痛,边在心里埋怨自己心狠手辣、无情无义吧?

想到这里,凌落霜的心中又是忍不住一阵心疼。

沈令澄背着药篓出了客栈大门,刚好看见迎面而来的郑克爽。

只见他脸上被蜂蜇过的大包已经消除得干干净净,又恢复了往日的丰神俊朗。只是眼圈却乌黑得堪比国宝大熊猫,精神也有些不济,似乎最近几夜都没有休息好的模样。

同时郑克爽也看见了她,不由得怔了一怔,然后才大步走上前来。

沈令澄立刻迎上前去,开口便道:“你就是若凰嘴里说的那个秋官?”

郑克爽一愣,立刻点了点头,同时不无欣慰地想,既然她这么说,那就等于是承认她所说的‘若凰’其实就是凌落霜了。

然而,沈令澄的下一句话却使得郑克爽惊得目瞪口呆,险些连下巴都掉到了地上。

因为她说:“那你该认识肥姐沈殿霞了?”

“你……你……”郑克爽半晌才回过神来,惊讶地指着沈令澄道:“你怎么知道肥姐……”

沈令澄爽朗一笑,走上前大力拍了拍郑克爽的肩头道:“哥们儿,穿来的吧?不然怎么知道用郑少秋当化名……不瞒你说,咱也是穿来的。”

被她这么大力一拍,郑克爽的下巴终于能合上了,口中也勉强能吐出流畅的句子来:“你也是……从现代穿到这里的?”

沈令澄点点头道:“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,你到我的房间里来,具体情况我们细谈。”

郑克爽喜出望外,立刻跟在她身后走进了客栈的大门。

到了沈令澄的房间里,两人开始互相询问身份年龄,以及穿越来的具体原因。

郑克爽:“孟飞宇,穿越之前18岁,XX大学建筑系新生,因醉酒后遇上一自称殷穿穿的神秘黑衣女子,故穿之。现在的身份,台湾延平郡王郑经次子,郑克爽。”

沈令澄:“哈,原来你竟然变成郑克爽了啊,久仰久仰。本小姐原名苏晓月,穿越之前21岁,XX大学中文系学生,资深耽美狼一匹。穿越原因,与你大致相同。不同的是,我是胎穿的。现在的身份,药王谷医仙之女,沈令澄。”

两人互报家门,确定了对方穿越者的身份后,顿时老乡见老乡,两眼泪汪汪,倍感亲切之余,还抱在一起撒了几滴鳄鱼眼泪。

之后,郑克爽开始切入正题:“那个,沈姑娘,既然咱们同是穿越人,那你就该看在老乡的份上,帮小弟我将小霜追回来啊。”

沈令澄没好气瞪了他一眼,道:“你不提小霜还好,一提他,我就一肚子火气直往外冒。你说小霜他才失踪了多久,你就和别人搅和在一起?还好死不死地给他逮个正着。你又不是不知道,他们这些古代人,头脑可是僵化得很。你倒好,还在这儿给人家玩NP!你不知道,小霜他现在有多伤心!虽然他嘴上不说,可是我却知道,他这几天心里难受得紧,晚上整夜整夜地不睡觉,人都瘦了一大圈。你说,你是不是很可恶?!”

听她这么说,郑克爽不禁愣了一愣,然后才想起来,大约是自己和李忆鸿手拉着手一起逛街,被凌落霜看见,然后就误会了。

听到凌落霜为这事伤心难过得憔悴消瘦,郑克爽忍不住地一阵心疼。然后他才想起为自己辩解:“沈姑娘,你们是误会了,我和忆鸿只是朋友,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关系。忆鸿他心里,也有喜欢的人。(尽管那个人早已经死了)所以我们之间,根本不可能有什么。”

“朋友?算了吧,”沈令澄冷笑两声道:“这话拿去骗骗别人还可以,想骗我?别说门,窗户都没有。本姑娘两辈子加起来当了几十年的耽美狼,有没有奸情,都不用眼睛看,只要拿鼻子随便一闻就能闻得出来。你的那个什么忆鸿,一看就对你有意思。你对人家,恐怕也很有好感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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