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主人

预想中的大战并没有发生,虽然李信对夺回鸡公山做出了充足的准备,但事情往往不会按预料中那样进行,要么异常困难,要么异常顺利。

而这次就是异常顺利。

其实如果把事情讲通,就不会让人觉得有多么意外。

鸡公山是个山区,想要在这里屯驻大规模兵力,有两条路线必须进行:第一是要不停的劫掠周边,不只是山区中的村寨,还要跑出来穿镇过乡。

因为鸡公山是很缺物资的,山里的村民比鸡公山的匪寇还要穷,不出去抢根本吃不饱。

但是假如有第二条路线可以进行,也能保证在山中的生活,那就是将大别山区能种地的荒地全部都开垦出来,种上适合山区种植的粮食。

流寇们没这能耐,应该说现在大明朝没几个地区有这个能耐,所以躲在山中的一千多流寇,只能扶老携幼的逃出来,往南走,跑向应山方向寻找食物。

明末的流寇,看起来是被官兵追着到处跑,实际上也是几条寻找粮食的路线。

山西陕西大旱,要跑来河南寻找粮食,河南大旱,要跑去凤阳湖广寻找粮食。

人不能干等着饿死,没吃的必须跑出去。

所以当盘踞在鸡公山的流寇们弹尽粮绝时,离开是唯一的出路。

李信就这样轻松的重新夺回鸡公山。

马鞍山的粮食长势喜人,这得益于李信将土地分包到户,又组织村民引沟挖井,加上他对村民的日常生活也有所照拂,还组织士兵在山沟外围排查拉练,使得村民们的生活和安全都有所保障,可以全身心的好好种地,因此马鞍山的土地不说一定会有大丰收,至少不致于大规模绝收欠收。

按理说李信应该等到秋收以后再进行军事活动,但他实在不敢等,因为他知道陈奇瑜并没有把流寇赶尽杀绝,河南只是一时平静,狂风暴雨还在后面。

所以在六月底马丁尼返回倚枫镇时,李信就决定出兵夺回鸡公山。

这年月赶路是很艰难的,李信也不知道马丁尼到底是怎么做到的,只用了短短三个多月就把大别山的地图绘制完成,应该是他原本就对这座山脉有很深的了解,毕竟从南京一出来就能进入大别山区。

李信按照约定将马丁尼的存稿和家当全部还给了他,虽然这个鬼佬跑到华夏人的地盘画地图很不地道,但是李信也没必要将他抹除。

有那么一句话有段时间很流行,说是“当你看见一只蟑螂的时候,说明在暗处蟑螂已经多的待不下了”。

马丁尼绝对不是第一个跑到东方画地图的人,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。

李信记得利玛窦给万历皇帝进献过万国坤舆图,万历皇帝特别喜欢。后来也有传教士给康熙献过地图,具体是谁李信忘记了,总之就是画地图这种事,鬼佬们经常做。

所以李信决定跟马丁尼结个善缘,把当初承诺的银子全部给足,并且表示将来马丁尼将北方的地图全部绘制完成,可以回鸡公山领取一笔报酬,当作版权费,将来他的朋友们来到东方,可以到鸡公山做客。

理所当然的,他之前所画的地图早已被李信全部复制下来,而他那把火枪,李信也强行买了下来,留给汤彩儿防身用。

作为一名绅士,又是主的仆人,马丁尼先生应该照顾到一名东方贵族夫人的安全问题。

送走了马丁尼,李信开始筹备出兵事宜。

陈诚强烈要求带队,被李信拒绝了。

李信所考虑的是,这一趟回鸡公山,必须以红娘子原来的手下为主,因为他们对鸡公山最熟悉。

所以红娘子和徐东江的队伍都要带上,而如果第一次作战就让陈诚跟红娘子的队伍单独出去,一旦发生什么矛盾,可能不太好解决。

自己亲自带队,而让陈诚留守马鞍山,是比较稳妥的,这样一来路上跟红娘子有所沟通,在即将到来的战事面前也不会产生内部矛盾。

李信之所以有这个自信,主要还是红娘子这几个月很老实,虽然他不相信徐妙怜已经把头目们的仇忘得一干二净,至少她已经不会天天挂在嘴边,也不再跟李信摆脸色。

马鞍山的家当不能丢,所以一百人留守,两百人出发。

这一次李信决定进行纯粹的军事行动,以此锻炼队伍,像流寇那样如蝗虫一样携家带口的,是成不了什么大事的。

真正能打仗,打硬仗的军队,必须是职业军人组成的。

所以这次赶路,比上一次出来快了很多,两百八十里的路程,用了不到七天就赶到了鸡公山脚下。

应该说一天四十多里的速度对于士兵来说并不能称得上精锐,不过经过几个月的装备,李信的队伍现在已经有所不同了。

首先是衣甲,李信没有条件给士兵们装备皮甲和板甲,而古代军事史上比较有名的棉甲和鳞甲,又因为没有合适的工匠而造不出来。

不过活人不能让尿给憋死,只要思想不滑坡,方法总比困难多,因此他试了很多种方式。

什么竹甲藤甲的一看就不靠谱,最后他和工匠们研究出一种布甲,得益于他之前作为地主家的积蓄,很多布匹带来了马鞍山。

李信所设计的布甲,并不是单纯的丝绸或者麻布穿在身上,而是一种混合缝制的衣物,这种衣服最大的特色就是全身各个部位都有密密麻麻的口袋,每个口袋之中都会缝进去一块薄铁片,根据人体身材形态,每一块铁片都被制作成不同的弧度,边缘打磨光滑,穿在身上十分合身,又可以根据身材不同进行不同的组合。

依据后世的经验,李信将整副布甲拆分成几道流水线工序,量取身材,裁剪布料,缝制口袋,打制铁片,磨制铁片,镶嵌铁片,最终成型。

因此三百人的正规士兵队伍,除去陈诚原本那几位有甲的手下,其他人全部都穿上了合身的布甲。

这套布甲虽然没有板甲的防护力,也没有鳞甲的机动力,甚至没有皮夹的轻便性,但是也有它自身的特点。

它比板甲轻,又比皮甲的防护力强,它比鳞甲笨重,却比鳞甲制作容易,每一片铁片都会钻出凹孔,单独缝制在底层布料上,这样可以保证表面的耐磨布料即使被砍烂了,铁片依旧不会掉出来。

这套装备可以快速,大量的武装手下的士兵,将来进行一定的改进,会作为李信最基层的新兵装备,直到他掌握了盔甲的大规模的生产技术。

在底火发明之前,盔甲还是有用武之地的。

光这一身甲就有几十斤重,再加上李信琢磨出的其他装备,什么行军帐,行军毯,工兵铲,水袋,粮食袋,刀枪盾,可以说每名士兵身上的负担并不轻。

因此每日赶路四十里应该算是一个标准的行军速度,再快可能就要扔辎重了。

而且李信的队伍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他没带辅兵,这在冷兵器时代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
只有成吉思汗的军队才可以全员皆兵,来去如风,即使是他们也要带上大批的牛羊牲畜。

将粮食制成炒面至少可以坚持十几天,李信不太擅长烹饪,只能做到这个地步。

每人携带够吃十几天的干粮,自己携带自身的辎重,进行十天以内的军事行动,不带辅兵,这种程度的战事现在勉强可以做到。

几百人的规模问题不大,如果人数提升到几千人,战事规模升级到半月以上,这时候再不带辅兵就很难做到了。

因为古代战事发展到明朝,其实已经出现了冷热兵器结合的作战模式。

最典型的例子是关宁铁骑,据说他们都携带三眼铳,既可以远程打击,也可以近战当成狼牙棒轮起来。

而河南大一点的州城都有火炮防守,否则十几万流寇也不可能到现在也没打下过一座州城,直到流寇发展到几十万上百万时,洛阳开封这种大城才陷落。

而当多尔衮带着福临跑到京城帮崇祯报仇时,满清的火炮已经有三百多门。

所以没火器部队真的没法打大仗,李信现在只能进行小打小闹。

当红娘子领着众人冲进鸡公山时,这里只是一座空寨,马丁尼并没有把鸡公山的情况摸透,估计连他也不知道鸡公山现在并没有人把守了。

李信现在很后悔,他觉得应该把马丁尼再留一段时间,让他参与到鸡公山的整体设计中去。

不过想来也不能把他当成拐杖,早晚还是有很多事必须自己亲自解决,以后还是要靠自己。

“现在怎么办?”望着空空如也的山寨,红娘子也不免惆怅。

“我说你们鸡公山这么些年,就没偷偷藏点粮食宝物什么的?”李信调侃道。

“嗨,都吃掉喝掉了”,红娘子不好意思的说道,“要不然,咱们先回去?等秋收以后再搬过来”。

“用不着,陈诚那边,等秋收以后让他们自己过来,咱们来都来了,用不着急着回去,虽然现在没物资,可是大别山里又不是只有咱们一家山贼,不是还有很多关隘住着人吗”。

“你是说……”红娘子眼前一亮。

“没错”,李信自信一笑:“我让马丁尼提前来大别山画地图,早就做好了这个打算,早干晚干都要干,不如趁着现在就开始扫荡,咱们要让大别山只听一家的声音,那就是咱们鸡公山的声音”。

李信拿出地图,在鸡公山旁边的平靖关,武阳关,九里关,砚山关一路向东划过去。

“这些关隘,全部都清理干净,位置好的留人守着,以后改建,位置不好的就给毁掉,以后大别山要围绕鸡公山整体布防,咱们要将鸡公山铸成铜墙铁壁,就是飞机大炮来了也拿不下”。

“大炮我知道,飞机是什么?”红娘子不解的问道。

“这……是什么不重要,重要的是谁也攻不进来”。

李信从李家庄出来,一开始看尽鸡公山众头目的脸色,以为想翻身只有到了鸡公山再慢慢谋划,却没有想到,在半路逃到了倚枫镇,经历一番波折之后牢牢把握住了主动权。

如今以主人之资掌握鸡公山,正是鱼跃龙门,一飞冲天之时,心中难免生出豪情壮志。

他要在这大别山中养出一条蛟龙,慢慢积蓄力量,温养怒火,磨砺爪牙,坐观天下大势,静待时机。

待到山河破碎,日月倒悬之际,与天下英雄会猎中原,逐鹿九州。

金鳞岂是池中物,一遇风云便化龙。

这一天,不会太远。

(第一卷完)

上一章目录+书架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