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县乡邻村之分

四万户已上为上州,

三万户已上为中州,

不满为下州

六千户已上为上县,

二千户已上为中县,

一千户已上为中下县,

不满一千户皆为下县。

百户为里,五里为乡。四家为邻,五家为保。保有长,以相禁约

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,郊外为村。里及村、坊皆有正,以司督察

县以籍成于州,州成于省,户部总而领焉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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